立法院今(7/31)臨時會表決通過修正《外役監條例》,增訂多項進入外役監的消極要件。這些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、所犯是10年以上重罪、犯《貪污治罪條例》收受賄賂罪、重大刑案及重大經濟犯罪者。這些人都不得被遴選進入外役監。然而,在野黨立委仍有不滿,質疑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否決在野黨團提案。他們認為修法應該排除「累犯但書」,這一點讓人感到遺憾。對此,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委員也回應,他表示關於受刑人如何回歸社會、中間是否需要矯正的處遇機構,以及是否應該限縮遴選標準,這些都是在外界高度期待的範圍內,大家可以充分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