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香港發生男子刺傷警察並自殺的事件後,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通過一項決議,哀悼嫌犯並表達對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之感激。四名參與此決議的港大學生隨後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「宣揚恐怖主義罪」拘捕,後來他們承認替換罪名為「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」,並於昨天(10/30)被法院判處兩年徒刑。
2021年香港發生男子刺傷警察並自殺的事件後,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通過一項決議,哀悼嫌犯並表達對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之感激。四名參與此決議的港大學生隨後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「宣揚恐怖主義罪」拘捕,後來他們承認替換罪名為「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」,並於昨天(10/30)被法院判處兩年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