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由 (上市公司) 2881 富邦金 公司提供
1.事實發生日:109/12/18
2.公司名稱: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
富邦金融控股公司(2881)今日召開董事會,通過以新台幣每股13.0元公開收購日盛金
融控股公司(5820)在外流通之超過50%股權,最終目標為取得100%股權,並規劃於法規
允許範圍內盡速完成整併計劃。本案已於12月17日取得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
核准投資,公開收購期間將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2月1日止。本案如順利完成公
開收購及整併,將有助於金融產業整併,發揮產業綜效,創下國內首樁「金金併」的
里程碑。
本次公開收購最低收購數量為1,886,603,386股(超過日盛金控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
50%);最高收購數量為3,772,452,281股(為日盛金控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100%),
估計總金額為新台幣245.26億元至490.42億元。若參與應賣之普通股股數達最低收購
數量,且依法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,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即為成就。本次公
開收購價格,相對於日盛金控過去一個月均價(20個交易日),溢價率為24.8%。
在全球金融市場長期發展大者恆大趨勢下,日盛金控長期績效表現、股價表現,均受
限於規模恐不易突破,本次公開收購具溢價吸引力,提供日盛金控股東實現投資獲利
的機會。
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表示,富邦金控身為國內金融業領導企業,在瞬息萬變的時代
,時時深刻思考如何邁向下一階段永續發展。日盛金控專精於證券、期貨、銀行業務
,為規模小而穩健之金控公司。如本案順利完成公開收購及整併,將有助於富邦金控
擴增證券及銀行業務規模,提供客戶更多元的產品及便捷的金融服務,持續朝向「成
為亞洲一流金融機構」之願景邁進,並進而促進國內金融整併及綜效,創下「金金併
」首例,帶動台灣金融產業之正向發展。
富邦金控決定進行本公開收購案,主要基於三大考量:
第一,強化銀行及證券業務,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。
富邦金控長期以來持續評估各項策略合作或併購機會,以擴大整體規模經濟效益,布
局下一階段成長發展。此次若能順利完成公開收購及整併計劃,將有助於提升證券、
銀行業務之經濟規模與市場地位。在證券業務方面,日盛證券為擁有59年歷史的老牌
券商,客戶基礎穩固,根據證券交易所公開資料,截至今年9月,富邦證券經紀業務
市佔率5.54%(市場排名第三),日盛證券經紀業務市佔率3.59%(市場排名第七),整併
後市場地位可望顯著提升。在銀行業務方面,台北富邦銀行目前全台分行數135家、
日盛銀行44家,整併後分行數將成為民營銀行之冠,且有助於均衡區域發展,深化服
務客戶,同時也可望增加中小企業客群業務。
第二,平衡銀行、保險及證券業務多元收入來源,深化全方位金融服務平台。
富邦金控致力提供多元創新的金融百貨服務,經過多年來的努力,旗下已具有相當完
整的保險服務平台,子公司富邦人壽及富邦產險均居國內市場領導地位,截至今年第
三季,富邦金控子公司富邦人壽對母公司整體獲利貢獻已逾65%。如能順利完成本次
公開收購及業務整併,將可強化證券、銀行業務之收益,均衡金控之多元業務發展與
收益來源。同時,透過資源整合及重新配置,可望提升銀行及證券業務之經濟規模及
經營績效,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。
第三,響應政府金金併政策,提升產業競爭力。
台灣金融業長期以來面臨家數過多、資產規模小、國際競爭力不足的困境,主管機關
自2018年積極推動金融業整併,營造有利的法規併購環境。富邦金控響應政府政策,
在考量創造股東價值前提下,期盼促進產業整合,推升台灣金融業國際競爭力。同時
,也是看好整體台灣產業前景,期盼持續深耕投資台灣。
富邦金控表示,本案如順利完成公開收購日盛金控在外流通之超過50%股權,依據金
融控股公司法第18條規範,規劃將以富邦金控為存續公司吸收合併日盛金控,而後進
行日盛證券及富邦證券之合併、日盛銀行及台北富邦銀行之合併。整併後,期能擴大
整體業務規模,提升財富管理、證券經紀、融資券業務等各項業務市佔率。對於日盛
金控之客戶,期盼能提升服務的廣度與深度。對於日盛金控之員工,富邦金控一向視
員工為最重要資產,重視人才發展,整併後將提供日盛員工於銀行、證券本業更大的
發展空間,並結合集團豐沛資源,提供員工更寬廣多元的發揮舞台。
為支應本案100%持股之收購價金,富邦金控擬先籌措短期資金,並規劃於2021年第二
季開始辦理資本市場籌資,初步計畫將發行60%普通股及40%特別股,上述資本工具之
發行尚需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。
富邦金控前瞻企業永續發展,布局下一階段成長基礎,宣布進行公開收購並提供溢價
之吸引力,誠懇期盼日盛金控股東、客戶、員工及各界予以支持,共同促進產業正向
發展,開創金金併里程碑。
本公開收購案詳細資訊後續請參見公開收購說明書。
6.因應措施:不適用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