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要那個分類,就這個吧
以前兩稅分離,營所稅課徵一次,剩餘的分配給股東,又課徵一次,
等於一魚兩課。
後來政府為了順應國際潮流,實施兩稅合一,對啦,就是這個真的是美好年代。
比方說一檔股票40元配息2元,可扣抵稅額28%。
買進10張參加除息,拿到兩萬股息,隔年還可以退稅三千多元。
最離譜的是這麼好康的事情經過一兩年後,大家都知道了,所以可以賺三條。
因為除息前大家都要買進來退稅,變成40元漲到50元。
價差賺10萬,除息賺2萬,退稅賺3千。那個兩稅合一時代,相信除息公應該都賺到
好幾間房子了。
好景不常阿,政府居然又說,因應國際潮流,要廢除兩稅合一,因為是國際有些國家
發覺兩稅合一讓民眾過太爽了,所以要廢除,實施也是國際潮流,廢除也是國際潮流,
我們政府都一直拿著香跟拜。好的要自己留下來用阿,管國際怎樣。
有兩個很可惜的
1. 員工分紅配股
2. 兩稅合一
如果這兩個可以繼續實施,應該可以藏富於民吧。就像那個外資阿,整天在期貨市場操控
現貨來賺我們台灣的錢,我們正好從員工分紅配股把他挖回來阿。
現在咧??全部跟著國際潮流,窮者越窮阿,窮到這份上了,還要提高補充保費。
真是國之將亡阿。貧者無立錐之地阿。股票族存股的已經是最保守的一群人了,真的
適合繼續對他們課稅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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