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看唐鳳的媽媽李雅卿寫的《成長戰爭》,
是大約1997年出版的,裡面有一段寫到唐鳳的創業初始,
當年唐鳳約十五六歲吧,看他如何從打工仔變股東。
….
當初,資訊人找宗漢去合作時,他不願被公司束縛住,只肯當一名計時領薪的「工作者」
。
因此就算是宗漢開發的軟體賺了錢,他也不能分紅。資訊人幾個合夥人覺得這樣不公平,
就邀他入股。
宗漢又跑來找我商量,他說:「媽媽,入股要錢喲!」。他當然是沒有錢的,於是請媽媽
「贊助」。
….
聽宗漢這麼說,我開始計算家裡所有的存款,決定分期籌給他。我和光華商量時,光華同
意支持兒子,只是笑我傾家蕩產的,給兒子當學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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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幾個疑問…
當年資迅人找唐鳳入股真的是為了讓他分紅嗎?還是讓他當分母?
因為我看到486先生臉書的一篇文章寫道:
“2019年4月9日 ·
你記得『資訊人』這家公司嗎?
從那間公司開始,我就一直感覺,如果不是自己辛苦血汗錢的資金,
好像花起投資人的錢彷彿都不是錢,是鼻屎,隨便挖隨便彈。…”
然後那間公司約在2002左右倒閉約負債一億,就在唐鳳入股後四五年左右,
不曉得唐鳳有沒有虧到。另外唐鳳媽是商業周刊的主管,果然投資也夠膽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