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,真正的愛情,
是不可以看條件的,
即便我的條件真的很差,也值得被愛。
所以台灣的女人,
就是一群褻瀆愛情的勢利者,
因為從小到大,從未有女人愛過我。
後來在網路上,
認識了荷蘭的女生,
她很快就對我表示好感,
甚至同意和我交往。
當然,交往是有代價的,
但每個月花1、2萬,就能得到愛情,
其實是很幸運的事情。
我興高采烈,
甚至拿著她傳給我的性感照片,
到處貼網炫耀,
虛擬我們見面後,如何翻雲覆雨的故事。
雖然情節全部是虛構,
但卻也是真實,
因為假如可以破除物理的阻隔,
讓我們真正見面,
相愛如我們,必然是會天雷勾動地火,
享受到雖然是第一次,
但卻絕對完美的水乳交融。
只可惜每個月花掉1-2萬,
買禮物給心愛的女友後,
我連回家的高鐵票都買不起,
自然更不可能買機票,到歐洲去和她見面了。
但一直到最近,
我被網友提醒後才發現,
原來荷蘭女友傳給我的照片,
竟然是日本的coser,
所謂的愛情,根本就是一場騙局!
明明我在腦海中,
已經勾勒了這麼多美好的畫面,
我們的未來是這麼幸福,
結果現在卻什麼都沒有了。
對人性,我真的失去了信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