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打開了站內信箱,看到了自己三年前的今日發出的站內信備份,
把自己拉回了那個瞬間,一股苦澀湧上喉頭,在這深夜裡想寫些什麼抒發心情。
「這是第一次用情人的身份寫信給你呢。」
信的第一行,我這麼寫著,但我想不到,這也是最後一次,而且再沒收到過回信。
我們是透過筆友板認識的,通信了好幾個月的時間,
因為有著共同的興趣,在幾次的約會後,就這樣開始了交往。
雖然不是遠距離,但交往以來我們從來沒有一起相處超過半天以上過,
包括交往前的幾次碰面都是。
一直到了聖誕前夕,才迎來了第一次出遊,第一次的聖誕大餐,
可以膩在一起度過美好的週休假日。
「袋子上的淡紫色緞帶,可以感覺到你對我的用心。」
信的中段這樣寫著。那是她送給我的聖誕禮物。
她知道我喜歡紫色,在禮物的袋子上給了我這樣一個驚喜。
對那時候的我來說,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重視、被人在意,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。
那天是12月24日。
而就在12月27日,那一早送她到公司上班後,中午她發了訊息給我,說我們不適合。
僅僅3天,就讓我從天堂掉落地獄,一個多月的美夢,已是夢醒時分。
雖然她把錯都歸在自己身上,但我知道那不是真正的原因。
我真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可以造成如此巨變,
畢竟那條紫色緞帶,還讓我以為身在熱戀期的氛圍之中。
明知低聲下氣認錯挽回都是無用舉動,但在當下我也無法冷靜做出其他該有的行為。
而她去意已決,只留給我最後一次碰面告別的機會。
雖然腦中滿滿都是不知自己為何被判處死刑的疑問,我還是努力整理心情,
帶著笑容,做了一份「離職問卷調查表」,想知道她從我身邊離開的原因,
問她這段日子的心情。
她寫下「快樂50%,痛苦50%」的回應,
我想,這個時候就算知道了那個帶給她痛苦的原因,好像也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經過不知幾夜的輾轉難眠,最終我只能用一個「逃避依戀」的形象套用在她身上,
來催眠自己,她是因為這樣才不願走入關係而離開我。
抱歉我是一個看重感情的人,繼續待在我們走過的那個城市,我會觸景傷情的。
為此,我辭去工作,離開那個城市,甚至離開台灣,只因那一年的夢太美好。
但那一年的聖誕節,我怎麼忘也忘不掉。
過了三年,也許是新的緣分未到,也許我還是那個不爭氣的我,
遲遲無法走進一段新關係的我,在這個晚上,又手賤地揭開這個三年前的結痂。
我知道她也曾經在這個板上,為前一段戀情終結的苦痛尋求鄉民的安慰,
那麼,這個聖誕節的夜晚,可不可以也讓我這麼做一次呢?
「所以,我也會照顧好自己的。」
信的結尾,我這麼寫著。
未經允許不得轉載:花粉小姐的部落 » [心情] 那一年聖誕過後 的三年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