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內湖區灣仔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姓顏,因為要感謝台北市府社會局的承辦員的幫忙,偷偷在公文中塞了1萬元現金,並告訴對方「裡面有一個小信封是要給你的,不要告訴其他人」。承辦員看到信封中的現金後嚇到,立即向政風室檢舉。顏姓理事長因此遭移送法辦,到案後坦承了自己的罪行。檢察官認為顏姓老翁涉嫌違反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中不違背職務行賄罪。考量到老翁坦承犯罪,給予他緩起訴,期限為2年。並要求在緩起訴確定後的1年內,支付2萬元給公庫。
未經允許不得轉載:花粉小姐的部落 » 感謝公務員之援手!老翁涉貪招供,信封袋裡藏匿1萬元現金,終獲緩起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