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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高階主管突認罪 聯電面臨美光求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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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週刊
2021.10.24 05:58
原文內容:
前高階主管突認罪 聯電面臨美光求償
美國記憶體大廠美光公司指控中國國營企業晉華集成電路,透過與台灣聯電合作,竊取美
光營業祕密,分別在美台兩地對聯電提告,台灣部分,近日在智慧財產法院密集開庭。
去年10月,聯電在美國刑事官司中認罪,同意受罰6,000萬美元(約新台幣17億元),並
協助美國後續調查;而原本不認罪的聯電前工程師王永銘,遭台中地院判4年半後,立即
上訴向智財法院認罪,原來是他跳槽前,曾在LINE中與妻子及友人提到,赴對岸跳槽升職
撈一筆,對話全遭檢方掌握,成為竊取美光營業祕密的證據,全案最快年底審結,恐讓聯
電在美的民事官司出現破口,遭美光高額求償。
10月初,智慧財產法院開庭審理聯電涉竊美光營業祕密案,本刊直擊一審遭重判的前聯電
協理戎樂天,及前聯電品質工程部副理王永銘出現在法院,二人都面色凝重。
雖然全案為不公開審理,但本刊掌握,歷經3年的司法攻防,原本不願認罪的王永銘,上
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後,態度突然大逆轉,坦承竊取老東家美光電子的資料投靠聯電,希
望合議庭從輕發落。王永銘一認罪,恐對全案產生重大影響。
同一時間,已在美國認罪的聯電,卻在台灣改口否認涉及商業間諜案,要求法官判決無罪
。
合議庭原本預計今年5月要密集審理,但因疫情影響,5月12日開庭後即停審至8月,在完
成準備程序後,10月至12月將密集開庭24次,今年最後一次庭期為12月29日,預計傳喚十
餘名證人,其中海外證人部分,將採視訊方式進行。全案可能在明年初就會做出判決,屆
時聯電恐怕會面臨美光在美國的鉅額民事求償。
攜製程跳槽 交聯電上司
本刊取得王永銘的認罪內容,原先擔任台灣美光公司副理的他,經聯電協理戎樂天面試錄
取,2016年4月從美光離職前,下載台灣美光公司及美國美光公司的DRAM製程資料,存放
在自己的隨身碟帶出,同月28日至聯電公司南科廠擔任新事業發展中心專案技術經理。此
一新事業發展中心,是聯電與中國晉華合作進行DRAM開發的新部門,若聯電成功做出DRAM
,必須技轉晉華。
王永銘向法官坦承,他曾將從美光帶出的相關資料,提供給在聯電的上司戎樂天。
王永銘的認罪筆錄記載,2016年戎樂天要求他提供F32 DRAM的設計規則,還說時間很趕,
希望盡快拿到,當時聯電的F32 DRAM還沒有成品,無法得知這份設計規則是否正確,但美
光一直都有F32 DRAM的產品產出,品質穩定,相關數值已多次驗證,所以戎樂天要他將手
邊美光公司的設計規格交互比對,再挑出聯電跟美光設計規則的差異處,先標上美光已經
穩定的數值,讓聯電可以加速完善F32 DRAM的設計規則。
LINE成鐵證 判刑4年半
聯電前工程師王永銘原本不認罪,遭判刑4年半,上訴後突認罪。
2016年4月王永銘離開美光前,曾用LINE向謝姓友人談到:「要到大陸去、賺得比較快。
」友人問:「老婆小孩怎麼辦?」王回:「不知,那是一年以後的事」「去大陸撈一票,
退役。」
後來王永銘也用LINE跟妻子說:「升M2了。」妻子問他:「經理嗎?」王永銘回答說:「
對,想不到我可以走到這個境界。」妻子說:「越上面壓力越大」「有帶人嗎?」王永銘
答:「十幾個」,並告訴妻子,上司要他們去中國開戶,每年會多給一筆錢。
檢察官依據王永銘與謝姓友人及妻子的LINE對話,認定他將美光的DRAM技術資料帶到聯電
時,已知聯電要求他提供F32 DRAM設計規則的最終目的,是要完成聯電與中國晉華公司的
合作案,將DRAM製程完全移轉給晉華,已涉及《營業秘密法》,且因洩密對象是中國晉華
,刑責可加重到10年。
2017年2月王永銘在調查局應訊時原已坦承犯行,但遭檢察官起訴後,卻在台中地院翻供
,改口不認罪,還反控遭疲勞偵訊才供出戎樂天;去年6月一審宣判,台中地院認為王永
銘罪證明確,但由於他供出在聯電的上司戎樂天與他共謀犯案的過程,因此適用《證人保
護法》獲減輕其刑判他4年半,另名與王永銘一樣從美光跳槽至聯電的何建廷,一審遭判5
年半;二人的上司戎樂天,一審遭重判6年半;聯電遭判罰金1億元。
公司美認罪 三被告傻眼
就在台中地院一審宣判後不久,去年10月29日,聯電涉嫌竊取美光DRAM營業祕密,違反《
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》,遭美國司法部起訴,最後聯電達成認罪協議,美國司法部宣布,
聯電同意付出6千萬美元(約新台幣17億元)罰款,並與美國政府合作,未來將提供相關
資料,協助美方對中國晉華竊取美光DRAM案進行調查。只是這筆6千萬美元罰款,尚不包
括美光在美國對聯電的鉅額民事求償。
聯電在美國認罪,衝擊在台打官司的王永銘、何建廷及戎樂天3名被告的訴訟策略,其中
一名被告的律師告訴本刊:「這樣我們很難打。」並指責聯電認罪只是賠錢了事,卻很可
能會害3名為聯電賣命的員工去坐牢。
另名被告的律師說:「難道一個公司說員工有殺人,員工就要變成殺人犯嗎?」不過律師
也告訴本刊,雖然官司很難打,但仍要幫當事人爭取無罪,相信司法會有最公正的判斷。
全案上訴二審智財法院,開庭時王永銘當庭認罪,讓聯電與另二名共犯的律師感到意外;
至於原本在美國認罪的聯電公司,反而否認犯罪,才讓不認罪的被告稍感自己並不孤單。
聯電的委任律師告訴法官,在美國認罪除了是迫於情勢,也是為了有效利用公司資源及聯
電利益,強調在美國認罪與台灣法院審理中的刑事案件不能相提並論,智財法院不能因此
認定聯電公司觸法。
重砸7位數 出具鑑定書
戎樂天出庭時也一再強調,他沒有犯罪,面試錄取王永銘後,不知王持有美國美光公司及
台灣美光公司的營業祕密,也沒有要王提供美光的技術資料給聯電;至於美光指控遭竊取
的DRAM製程10條參數,均是已經公開的參數或經由逆向工程取得,其中5條已在網路上公
開,其餘5條是其他設計公司提供,這些參數不具祕密性。
聯電董事長洪嘉聰(立者)帶領公司,在台、美兩地迎戰遭美光控告案。(今周刊提供)
另名被告何建廷也否認犯罪,他向合議庭表示,自己從美光轉任聯電後,並未將美光的檔
案上傳到聯電的雲端伺服器,他對聯電的東西不是很了解,所以會拿聯電的邏輯製程跟在
美光工作的經驗做比較,因為喜歡研究,才會保留以前工作的資料捨不得刪掉,並非偷美
光的技術給聯電及晉華。
本刊調查,聯電為了不讓在美國的認罪協議被我國的智財法院採用,曾砸下7位數的重金
,邀請國內外大師級法學專家出具鑑定書,要說服合議庭法官,在美國的認罪協議不能在
我國的司法體系產生效力,其中王姓、林姓法學專家都曾被聯電徵詢過。雖有學者認為,
聯電在美國既已認罪,等於是已經自白,我國的法院也應採信,但最後聯電取得一份對公
司有利的法律鑑定報告,呈報給合議庭。
科技業人士分析,美光控告聯電案,案發地在台灣,表面上是美光及聯電間的爭訟,但本
質其實是美國政府與中國政府間的科技商業角力,因為中國晉華並未在美設廠,美國先從
在台灣及美國都有設廠的聯電下手,由司法部對美國聯電公司發動攻勢,台灣則由美光對
台灣聯電公司提告。至於原本台灣檢方未將晉華前總經理陳正坤列被告,但在去年美國司
法部將他起訴通緝後,台中地檢署日前也就這部分重啟偵查,不久很可能會追加起訴。
美方的目標是中國政府出資成立的晉華集成電路,只要聯電及遭起訴的王永銘等人遭判有
罪,美方即可咬死晉華,再透過目前在美國進行的民事官司拉高到國安層次,要求晉華賠
償天價並要求禁止該公司產品在美銷售,甚至限制貿易伙伴不要與晉華往來,晉華的材料
供應恐將因此斷鏈。
本刊調查,美光與聯電的官司雖打得火熱,但美光在台灣只提出刑事告訴,並未向聯電及
遭控竊取DRAM技術的王永銘等3人,提出任何民事官司求償及禁止銷售聲請,且求償的2年
時效已過,無法再提告求償,由此可印證美光的終極目標顯然不是聯電,而是對岸的晉華
,最終還是會由美光與晉華在美國對決。
知情人士分析,聯電在美國認罪,逃過了美國政府逾新台幣2,000億元的罰款,讓逾3成市
場在美國的聯電,因此能繼續在美國做生意,但聯電也有1成5的市場在中國,目前在台灣
的智財法院否認犯罪,也可以避免得罪中國而失去市場;至於遭起訴的王永銘、何建廷及
戎樂天,會不會成為中美科技商業大戰下的犧牲者?正考驗聯電與智財法院合議庭法官的
智慧。
心得/評論:
二哥跟美光的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,員工認罪
最近空軍主力是在賭這波?
還是又早知道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