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原文連結:https://ctee.com.tw/news/tax-law/305903.html
2.原文內容:台商撤陸 賣股權節稅效益大
面臨中美貿易戰、科技戰與新冠肺炎等影響,部分台商企業重新布局、撤出中國大陸。但
勤業眾信(Deloitte)22日表示,如果台商要離開大陸市場,轉賣資產土地,稅率可能高
達50%以上,不如直接賣公司股權,稅率僅10%,可有效節稅。
勤業眾信22日舉辦「勤業眾信線上稅務論壇-2020兩岸四地稅務大勢」指出,近三年以來
,中國大陸採取「減稅降費」與「放管服」改革趨勢,減稅降費總額超過人民幣2兆元。
然而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,雖然大陸大舉降稅費,但現在大陸稅局建置企業納稅信用分
級與金稅三期等大數據分析管理工具,勤業眾信預估,未來大陸政府要平衡稅收,會運用
大數據追稅、加強企業稅查核力道,台商企業須謹慎以待。
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指出,若台商要退出大陸,最簡單的方式為賣地、賣不動產
,但大部分台商早在20年前取得的土地漲幅已有數十倍,多半適用大陸土地增值稅稅率60
%,另外還會有9%增值稅、25%企業所得稅等,如果匯出到海外,還要多課匯出稅10%
,合計起來,台商買賣不動產稅率可能高達五成以上。
徐曉婷建議,台商撤出中國大陸,應考慮賣股權,而且最佳解方是賣給海外公司,僅適用
資本利得稅10%。雖然大陸開發商對台商不動產相當青睞,但只要是賣給陸方企業,最後
資金還是會受到當地的外匯管制,仍有一定風險。
而台商企業過去多為繞道BVI、開曼等第三地設置紙上公司、再轉投資大陸子公司。徐曉
婷認為,如果把大陸子公司賣給海外企業,採用海外交割,資金可順勢回到第三地紙上公
司做自由運用。
此外,台商還可以適用境外資金專法,採用盈餘分派方式,將紙上公司資金匯回台灣,可
享受首年優惠稅率8%、第二年10%,採用實質投資稅負再減半,同時也能從專戶解套做
投資,大幅降低風險。
3.心得/評論:
台灣價值收割機耿耿耿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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