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今日三讀修正《性騷擾防治法》,加重多項權勢性騷擾罰則,明確法院可根據受害人要求,按1至3倍懲罰性賠償金計算損害額。刑罰方面,新修法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針對利用權勢或機會性騷擾行為。行政罰則部分,罰鍰也從現行的新台幣1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增加至6萬元以上、60萬元以下。
立法院今日三讀修正《性騷擾防治法》,加重多項權勢性騷擾罰則,明確法院可根據受害人要求,按1至3倍懲罰性賠償金計算損害額。刑罰方面,新修法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針對利用權勢或機會性騷擾行為。行政罰則部分,罰鍰也從現行的新台幣1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增加至6萬元以上、60萬元以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