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擋大同市場派爭經營權 賴中強PO傳票:抵

1.原文連結:
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breakingnews/3262536

2.原文內容:
擋大同市場派爭經營權 賴中強PO傳票:抵抗中資成刑事被告
大同公司經營權爭奪戰之爭最後由公司派獲勝,身為公司派律師的賴中強今日卻在臉書表
示,因為抵抗中資成為刑事被告,指出台灣盛高董事長白旭平告他背信,讓他驚呼「官府
抓賊不力,還禁止人民逮賊?我因抵抗中資,竟成為刑事被告!」不過他最後也說,這條
路他會持續堅定走下去。

賴中強在大同案中擔任公司派律師,在大同股東會主打「違法中資」、國安議題,最後大
同公司由公司派大獲全勝,拿下9席董事席次。不過賴中強今日在臉書指出,他收到台北
地檢署的傳票,指出因大同案,盛高董事長白旭平告他背信,讓他直呼「我因抵抗中資,
成為刑事被告」。

賴中強說,自從2008年陳雲林事件以來,他驚覺中國影響力從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學術、
宗教、文化全面襲來,他在律師執業同時,也投入公民運動,抵抗中國政經勢力對台灣民
主的侵襲。

他說,這幾年來,他和伙伴們一起擋下服貿、中國中信集團入股金控公司、于品海雙子星
大樓案,而在此次大同案,他不確定能否擋下中資和其協力者拿下大同公司經營權,阻止
中國影響力染指軍方的電子公文系統、以及內含全民個資的戶役政系統與勞保系統。

賴中強指出,金管會證期局「抓賊三次,放賊三次」,命中資任國龍於集中市場賣出大同
持股,再放任中資以人頭買進大同股份,未依法要求中資任國龍交代轉讓對象並申請許可
,還要大家相信大同公司已無中資,讓他痛批「官府抓賊不力,還禁止人民逮賊?我因抵
抗中資,竟成為刑事被告!」

不過賴中強最後也說,要各位夥伴不要為他擔心,這條路他會堅定地走下去。

3.心得/評論:
覺得被告原因不是賴律師擋中資…
而是傷害股東權益吧。

這真的是很有意思的律師倫理案例,
股東買進公司股票想拿經營權,
然後公司找律師出法律意見保護經營權,
律師給的法律意見是公司可以認定你股東是中資所以無表決權。

未經允許不得轉載:花粉小姐的部落 » [新聞] 擋大同市場派爭經營權 賴中強PO傳票:抵

赞 (0) 打赏

覺得文章有用就打賞一下文章作者

支付打赏

微信打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