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因工作關係常常接觸性平相關業務
以下幾個觀點我覺得值得討論
1.正常來說翁被指控應激烈為自己辯白
但是看起來沒有,不太尋常
講一些543,裝可憐
2.雞排妹是否提告是個人選擇
有些情形是因為無法提出佐證
最後性騷擾不成立,二次傷害
3.雞排妹這次或許是利用自己遭遇
讓女性知道感覺到不舒服就是要說
告不告不是重點,或許目的已達到
不過我自己是覺得她也算有透過輿論要讓大家有重視性騷擾這部分
鬧成這樣結果不提告釐清事實
就算翁再無腦沒懂得為自己辯白
但難道雞排妹這樣的指控就要合理化?
就因為性騷擾是一方不舒服就可喊?
並不是說一定認為翁沒有
只是都弄成這樣多少這種指控方式
會覺得有點在扣別人帽子
未經允許不得轉載:花粉小姐的部落 » Re: [討論] 關於性騷擾,希望大家了解的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