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花7千元買票!高院緩刑桃園里長,並命其捐百萬給國庫,盼以此深刻記取教訓」

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,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里長王聖諸被發現賄選,以每票1000元賄賂投票者。總共花了7000元。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於今年5月裁定他的當選無效,刑事庭則判他1年6個月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,但合議庭考慮到他曾兩次賄選,拒給予緩刑。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了一審的刑期,但鑒於他在偵審過程中認罪並有所悔悟,給予了緩刑5年的處分,並要求他向國庫繳交100萬元,以「深刻記取教訓」。他可以提起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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